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根据市委《关于完善提任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文件规定,李碧源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察后研究,决定:
李碧源同志任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算起。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索引号:11341702000111222F/201801-00156 | 组配分类:政府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市政府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文号:宁干〔2017〕16号 | 生成日期:2017-12-27 |
生效时间:2017-12-27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工作职务 | 信息名称: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碧源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内容概述: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碧源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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