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561号),现就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安排分配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恢复重建资金用途?补助标准?
答:恢复重建资金是用于帮助因灾农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人员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户一般损坏的受灾人员维修损坏房屋的资金。
补助标准: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二、问: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是多少?
答: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是发给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慰问金。2017年我市执行的标准是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
三、问:2017年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定损依据是什么?
答:2017年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是由政府出资,以每户16元标准为农户住房投保,在保险期内,因灾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承保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标准:按照《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定损标准》执行,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户40万元,其中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定值保险5万元和实际损失孰高的原则进行赔付